(1)租金增长方式:(略)
(2)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续竞价由出租方组织(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起租日开始后(略)天为装修免租期。
(4)承租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须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略)
(5)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8)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不得经营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活动场所,不得从事行李、物品寄存相关业务。
(9)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略))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品牌及用途,包括摆设充电宝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