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略)年防撞缓冲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天津)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精准满足集团内路段分公司机电日常养护及各类涉路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设备租赁服务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与经营效益,结合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规划,拟采购3台防撞缓冲车专业设备用于租赁服务。
2.1.1交货期:(略)
2.1.2交货地点:(略)
2.1.3质量要求:(略)
2.1.4安全目标:(略)
2.2招标范围:(略)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参数 |
1 | 防撞缓冲车 | 3 | 1.(略)K级防撞缓冲车。2.发动机功率≥(略)kw。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上午(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7月(略)日9时(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略)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略)年防撞缓冲车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人 | (略) |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