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企业业绩(即第一信封)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报价文件(即第二信封)评审。第一信封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单项合同额最高的优先,单项合同额也相等时,以累计合同金额多的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或第一信封综合得分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在整个评标期间不再开封,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若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则第一信封不再进行打分,通过第一信封的所有投标人直接进入报价文件(即第二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第一信封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明标部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内容,未对投标函中填写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开工日期、缺陷责任期进行修改;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略))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略))同一投标人未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暗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2款的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修改为: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略)主要人员:(略)企业业绩:(略)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报价:(略) |
2.2.2 |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偏差率的计算公式: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的评分标准((略)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略)-偏差率×(略)×E1;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略)+偏差率×(略)×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注:(略) |
2.2.4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略)(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略)方法二:(略)方法三:(略)中位数:(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第一信封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单项合同额最高的优先,单项合同额也相等时,以累计合同金额多的优先; |
3.5.3 | 本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略)%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网页截图与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否决其投标。 |
增加3.6.3 | 异常投标情形核查 | 增加3.6.3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存在异常投标情形,并否决其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5)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6)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7)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
3.9.1 | 评标结果 |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