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略)
★2 履约地点:(略)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4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5 现场支持:(略)
★6 如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协议
★7 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全部佐证材料原件以供核验,中标人须对自身提交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若核验过程中查实中标人存在伪造证书、虚构业绩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技术部分:
★一、通勤车路线方案
| 回龙岗1号线 | 回龙岗2号线 | 文官线 |
| 5:(略) | 方家栏 | 5:(略) | 龙王庙(文官线取消后为首站) | 5:(略) | 腾飞二街 |
| 5:(略) | 煤炭设计院 | 5:(略) | 省妇婴 | 5:(略) | 生日城 |
| 5:(略) | 市妇婴 | 5:(略) | 生日城 | 5:(略) | 省妇婴 |
| 5:(略) | 大南门 | 5:(略) | 腾飞二街 | 5:(略) | 龙王庙 |
| 5:(略) | 劳动大厦 | 5:(略) | 西站(文官线取消前为首站) | 6:(略) | 青年大街 |
| 5:(略) | 沈阳大学南门 | 5:(略) | 兴隆大天地 | 6:(略) | 吉祥市场 |
| 6:(略) | 吉祥市场北门 | 5:(略) | 兴华街北二路 | 6:(略) | 合作街 |
| 6:(略) | 骨科医院 | 5:(略) | 淮河街岐山路 | 6:(略) | 北塔 |
| 6:(略) | 东站 | 6:(略) | 崇山路淮河街 | 6:(略) | 防锈漆厂 |
| 6:(略) | 迎宾酒店 | 6:(略) | 崇山路长江街 | 6:(略) | 皇姑区鸭绿江北街(略)-6号 |
| 6:(略) | 陶瓷城 | 6:(略) | 老长客 | | |
| 6:(略) | 金地檀悦 | 6:(略) | 合作街地铁口 | | 文官殡仪服务部计划搬迁,线路服务期限拟为(略)年8-(略)月,搬迁后线路取消,实际费用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
| 6:(略) | 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 | 6:(略) | 北大营地铁口 | |
| | 6:(略) | 望花地铁口 | |
| | 6:(略) | 文官地铁站 | |
| | 6:(略) | 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 | |
| 中心1号线 | 中心2号线 | 返通勤 | 业务通勤 |
| 6:(略) | 重工街北一路 | 6:(略) | 居然之家浑南店(金卡路) | 每日(计划(略):(略) | 每月业务通勤往返6次(执行业务时出勤,完成业务时返回,出勤时间为8:(略) |
| 6:(略) | 淮河街沈医二院 | 6:(略) | 奥体中心 |
| 6:(略) | 黄河大街 | 6:(略) | 青年大街华人酒店 |
| 6:(略) | 长江街乐山路 | 6:(略) | 青年大街 |
| 7:(略) | 白山路 | 6:(略) | 令闻街公交站 |
| 7:(略) | 观泉路地铁口 | 6:(略) | 洮昌小区 |
| 7:(略) | 望花地铁口 | 7:(略) | 骨科医院 |
| 7:(略) | 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 | 7:(略) | 东站街 |
| | 7:(略) | 万科蓝山 |
| | 7:(略) | 国瑞 |
| | 7:(略) | 东贸路 |
| | 7:(略) | 金地檀悦 |
| | 7:(略) | 中体 |
| | 7:(略) | 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 | | |
注:
1.以上各线路站点时间仅供参考,以日常实际到达站点时间为准,回龙岗1号线、回龙岗2号线、文官线3条线路上班时间为:(略)
2.文官殡仪服务部计划搬迁,线路服务期限拟为(略)年8-(略)月,搬迁后线路取消,实际费用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3.回龙岗文官服务部未搬迁,回龙岗2号线以第5站(西站)为始发站,文官服务部搬迁后,以龙王庙为始发站。
4.回龙岗2号线需提供(略)座以上通勤车,回龙岗1号线、文官线需提供(略)座以上通勤车用于通勤服务,座位数量在实有乘坐人数的基础上需多预留出5个座位,必须保证乘车人员需求。
5.以上中心1号线、中心2号线2条线路上班时间为:(略)
6.中心1号线需提供(略)座以上通勤车,中心2号线需提供(略)座以上通勤车用于通勤服务,通勤车座位数量在实有乘坐人数的基础上需多预留出5个座位,必须保证乘车人员需求。
说明:(略)
★二、通勤车数量
为本项目配备自有通勤车数量5辆(全年每天5条线路都需往返接送通勤,全年无休息日),供应商需额外准备备用车辆及驾驶员,用以处置突发情况等特情,及时替换故障车辆,保障好采购人人员正常通勤。
三、租赁通勤车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车辆出发及到达时间,无正当理由发生车辆延误现象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租车费用(略)元/次,在每月结算金额中予以扣除,用于补偿通勤人员交通费用,如一个月超出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合同违约责任。首站不得迟到,其他站点按规定时间运行,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五分钟的情况,采购人员工可搭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各线路通勤保障用车及用车数量必须通过采购人同意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各线路如有3人以上反映该线路车况及车内卫生较差,经求证事实清楚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标准的保障车辆。
★2、成交后所提供实际运营车辆的产权应归成交供应商所有,不允许提供外租及挂靠车辆
★3、必须按照采购人最终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调流或道路施工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供应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全封闭空调客运客车,要求车龄不超过8年,具有合法的运营手续,各项保险齐全(提供采购人备案)。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外观、内饰良好,无损坏、无异味(保持车辆卫生,每周清洗一次,采购人每周进行抽检,如有问题,供应商进行整改,并于2日内整改完毕,如长期未整改,将不能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终止付款),应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无故障,供应商不得带故障行车,每月检测车况,确保安全行车,如出现意外,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保险,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车内配备破窗锤、灭火器(大型及以上客车应配置灭火器不少于(略)公斤,中型客车不少于8公斤)。
★6、车辆要能保证夏天提供空调,车内温度不高于(略)℃,冬季提供暖风保证车内温度不低于(略)℃,车辆未达标立即无条件更换(保障乘车人员夏季不热、冬季不冷)。
★7、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供应商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所替换车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标准,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8、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驾驶员,如需变更驾驶员,供应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向采购人提供更换人员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9、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人服务,所调派备用车辆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车辆标准,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略)、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略)、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意外,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方提供通勤服务必须确保采购人人员人身安全,乘车点需设立在道路边缘,严禁隔路接送人员。
★(略)、采购人在传统祭祀节日高峰期等期间(计划3月中旬-4月中旬),需提前或延时发车(计划早发车时间需提前1-2小时,晚发车时间延后1小时,预计持续不超过(略)天,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职工临时会议等其他原因导致发车延迟,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执行。
★(略)、如遇车改等政策性或其他不可抗性原因合同自动终止、结算,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略)、供应商需投入燃油车用于保障通勤服务。
★(略)、运营车辆需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略)、供应商承担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年检、燃料费、高速费、违章罚款、车辆全险(司乘人员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及驾驶员工资等因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车辆保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略)、如遇采购人集体活动(如献血、考试、工会活动等)需供应商无条件提供车辆接送服务,采购人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略)、服务期内,如出现服务部门撤销等可变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通知函为准。
★(略)、通勤乘车站点具体选址,由甲乙双方协商设立,应设立在采购人乘车人员到达站点的最优路径上,以便采购人人员乘坐。
(略)、成交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应达到每个座位(略)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应达到(略)万元以上
★四、驾驶员要求
1、需配备合格驾驶员不少于6名,驾驶员具有A型大客车驾驶证,年龄须在(略)岁-(略)岁之间,身心健康,在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并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须提供有效期内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驾驶员均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且均具备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的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道路运输客运相关资质要求。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如果采购人因服务不满意等原因提出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且更换后的驾驶员同样符合本文件要求。
2、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不开快车,礼貌服务、服从管理,保障司乘人员安全,同时保障车辆内外清洁,座椅舒适。不得酒驾,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
3、中标后,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资料,存至采购人备案,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如需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4、派驻驾驶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要求,遵纪守法,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
5、供应商派驻的驾驶员需持有本年正规体检机构或三甲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心脑血管、精神类以及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驾驶的各项疾病,中标后提供采购人备案。
6、供应商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保险,且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相关劳动合同、缴纳职工保险相关材料的副本均应当交采购人存档。
7、供应商派驻驾驶员签订保密协议书,禁止传播或散布与采购人工作单位有关的信息。
8、供应商派驻驾驶员餐费、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五、其它
除上述条款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如有违约,视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合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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