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2)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公告附件);
其他:(略)
户 名:(略)
开 户:(略)
账 号:(略)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略)
(2)“关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限制”的规定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略)款规定;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投诉联系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