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对持有的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略)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略)年8月(略)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略)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屋建(构)筑物建筑面积共计(略),(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略),(略).(略)平方米】,作价(略),(略),(略).(略)元交付某金融机构抵偿部分债务。
二、资产亮点
(一)地处南京市浦口区核心商业地段,周边商业配套完善,人流量充足,区位优势明显。
(二)资产为商服用地,业态多元,现有约(略)户商户正常经营,出租率较高,具备稳定现金流收益。
三、资产瑕疵
(一)产权瑕疵:(略)
(二)合规风险:(略)
(三)运营风险:(略)
上述仅列明主要瑕疵,还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瑕疵与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自主评估标的价值,某金融机构对未披露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转让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交易、公开拍卖(含网络拍卖)、招标竞价等其他方式。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注:(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八、合作意向
资产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与某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处置事宜,若对此有异议或有意者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九、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相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某金融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权利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投资承诺,请投资人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受理公示事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lichong@gwgsfl.com;chenli@gwgsfl.com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