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对持有的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公开转让,具体情况如下:(略)
一、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略)
标的公司所在地:(略)
持有股权份额:(略)
某金融机构通过抵债协议取得标的公司股权份额,截至(略)年5月8日,某金融机构持有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略)股的股权份额,本次拟全部处置。
二、标的公司概况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成立,注册资本(略),(略)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放、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实物黄金、黄金租借、黄金积存、黄金市场交易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经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该公司目前正常经营。
三、资产亮点
(一)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面稳健,具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二)标的公司具备持续分红能力,近年均实施现金分红,提供了一定的投资回报。
(三)该资产经法院调解及抵债协议取得,且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完成确权登记,权属清晰。
四、资产瑕疵
(一)受标的公司其他大股东债务纠纷及股权多次流拍的关联影响,该资产流动性差。
(二)标的公司为非上市银行,受监管及交易规则的影响,导致该资产市场流动性差。
上述仅列明主要瑕疵,还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瑕疵与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自主评估标的价值,某金融机构对未披露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转让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交易、公开拍卖(含网络拍卖)、招标竞价等其他方式。
六、交易对象及条件注:(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付款条件:(略)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九、合作意向
资产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与某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处置事宜,若对此有异议或有意者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十、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相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某金融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权利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投资承诺,请投资人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受理公示事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lichong@gwgsfl.com;chenli@gwgsfl.com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