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新饭店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天新饭店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备案登记,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工程建设地点:(略)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略)
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略)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2.7本项目投资额:(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设计负责人:(略)
施工负责人:(略)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略)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时间在开标截止时间当月)。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业绩要求:(略)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略)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在近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5)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占比、分工;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7)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8外省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需按照《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吉建办〔(略)〕(略)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二楼(略)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略)
8.2评标方式:(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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