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人:(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 采购项目概况:(略)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略)
1.7 采购方式:(略)
1.8最高限价:(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
①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固废代码:(略)
②本项目目前预估处置量为(略)吨/月,但该数量仅为采购单位基于当前生产情况的预估,不构成对服务量的承诺。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生产计划、工艺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调整对固废处置服务的需求量。
③供应商单位应充分考虑上述业务量波动可能带来的设备闲置、人工成本等商业风险。一旦中标,供应商单位需保证在任何需求量(包括极低量或归零)的情况下,均能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提供合规、及时的服务,且不得因需求波动而主张调整价格或索赔。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略)
2.3 服务地点:(略)
2.4 付款方式:(略)
2.5 质量要求:(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略)
(1)资质要求:(略)
(3)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略)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略)
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完成购买操作。
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略)
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