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截流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常德市桃源县茶庵铺镇与西安镇境内,为一等大(1)型工程,总装机(略)MW,安装4台(略)MW可逆式发电机组。
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部分组成。上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下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雪峰山脉支脉北部一近SN向山体内。上、下水库进/出水口均采用正进正出式,引水系统采用一洞两机、尾水系统采用一洞一机的供水方式布置,设置引水调压室。厂房采用尾部式布置方式,地下厂房系统包括主副厂房洞、主变洞、母线洞、主变运输洞、电缆交通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高压电缆平洞及竖井、排水廊道等建筑物;地面建筑物主要是开关站,包括GIS楼、继保楼、出线平台及柴油发电机房。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最终的验收工作大纲为准):(略)
2)组织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工程实际状况,了解工程应具备的截流条件和准备情况,检查评价围堰设计方案及截流后的防洪度汛方案,进行截流技术预验收,并提出截流验收专家组意见。
3)协助发包人组织召开截流验收会议,听取有关单位汇报,讨论审议形成工程截流验收鉴定书并报截流验收委员会。
(2)机组启动验收技术主持1)组织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启动试运行程序大纲和试运行计划等相关资料和有关文件,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落实是否具备机组启动试运行条件,提出机组启动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和建议。
2)审核机组带负荷试运行报告、交接清单,形成机组启动验收专家组意见,并按要求印送项目法人单位。
3)配合发包人起草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讨论稿),协助发包人组织召开机组启动验收会议,听取有关单位汇报,讨论审议形成工程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3)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1)承包人商湖南省能源局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成立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委员会,并印发工作大纲。
2)验收前,验收主任委员单位负责组织成立专家组,开展预验收和验收文件的技术审核。
3)验收专家组进行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审工作。
4)落实整改现场检查意见后,修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召开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会,讨论并通过验收鉴定书。
6)整理验收工作文件,印发劳安专项竣工验收鉴定书。
2.3工程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技术验收服务之日止,计划(略)年7月开始,(略)年(略)月完工,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略)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近(略)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全部投产时间为准),具有2项独立承担的装机规模(略)MW及以上、且工程已全部投产发电的水电站勘察设计或验收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核准文件等支撑材料))(4)项目负责人:(略)
(5)拟委派的专家专业须满足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地质、水工、施工、安全监测、金属结构、机电),应具有水电工程验收技术服务或勘察设计工作经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应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3.3财务状况3.3.1投标人近3年((略)-(略)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需要。
3.3.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略)-(略)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略))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