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略)-(略)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略)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遴选信息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程序申报。
一、遴选目标
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共5人。
二、报名时间
(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电商领域法律和规则,本人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电商事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形象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略)周岁。
4.具有电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农村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网上经营等活动,积极指导、引领当地群众从事电商。
5.从事“三农”电商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农村电商指导员:(略)
2.农村电商主播:(略)
四、补助标准
对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按照每人每月(略)元给予工作补助(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兼职人员不再重复补助),工作补助资金由商务厅从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安排,保险由各县(市、区)统一购买。
五、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向村“两委”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包含《四川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申请表》(见附件)、网络销售情况、最高播放量和最高点赞量的单条视频截图、账号粉丝数量。
(二)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镇(街道)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评。各镇(街道)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择优原则,对推荐人选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四)县级审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若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入选资格。
(二)本通知未提及事项按省级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汉源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