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略)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3)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5)公告媒体:(略)
(6)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2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3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4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6.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7)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