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服务工作比选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厅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工作,全面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力度的通知》的要求,拟面向社会采购对我厅本级开展“起底式”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工作,协助我厅摸清底数,合理划分类型,核算价值量,夯实管理根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以及服务期内响应式工作保障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服务工作
二、实施时间
(略)年6月至(略)年6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截至(略)年(略)月(略)日的国有资产数(略)件,原始价值共约3.(略)亿元)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提质增效范围:(略)
(二)内容:
1.摸清我厅底数,合理划分类型,核算价值量,夯实管理根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等。
2.服务期内响应式工作保障,派驻一名专业人员在我厅驻点协助相关资产增效工作。
(三)预算金额:(略)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提交材料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以报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依据,对报价人的资格、资质、信用、业绩情况、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
2.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3.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良好业绩;
4.同等条件下综合评分最优原则。
(二)若参加遴选单位不足3家,比选作废。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略)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