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局立案调查的藤县大黎百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藤县大黎敏华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案件,现已调查终结。本局在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藤市监罚告〔(略)〕(略)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藤市监罚告〔(略)〕(略)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任何陈述或申辩和听证的申请。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报送(略)年-(略)年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早已不在该地经营,根据税务机关反馈税务登记信息为非正常状态,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略)修订)》第七十一条规定:(略)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行政处罚决定书》(藤市监处罚〔(略)〕(略)号)
3.?《行政处罚决定书》(藤市监处罚〔(略)〕(略)号)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6月(略)日
附件1.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公告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备注 |
1 | 藤县大黎百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E | 郭林养 | 藤县大黎镇大榕坪??? | |
2 | 藤县大黎敏华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 | 江敏华 | 藤县大黎镇国安村(藤县锦林木业有限公司出租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