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略).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 企业业绩(4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总额≥(略)万元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 类似项目指:(略) 注: 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 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5。 |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注:(略)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4分) | 自 (略) 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总额≥(略)万元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 类似项目指:(略)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项目。 4.单项合同只计分一次。 5.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5。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略)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1)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略)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注:(略)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如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
企业资信(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或ISO(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注:(略) http:(略) |
企业获奖(2分) | (略)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给水(取水、净水、输配水)工程类设计的项目,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有一个得 1分;市级(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有一个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 1.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3.本项限评2个项目。 4.须同时提供对应获奖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及奖项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5。不提供不得分。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 对项目方案的理解(建议不超过(略)页)(8分) | 对项目定位及建设必要性的理解、对项目特点及重难点认识及其对策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优,6分(含)-8 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 分(含)-4分(不含); 差,0 分(含)-2分(不含)。 |
勘察设计方案(建议不超过(略)页)( (略) 分) | (1)设计前期调查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优,3 分(含)-4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2)勘察方案的深度、合理性; 优,4 分(含)-5分(含); 良,2 分(含)-4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3)管线方案设计的深度、合理性; 优,4 分(含)-5分(含); 良,2 分(含)-4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4)配套工程方案设计的深度、合理性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建议不超过(略)页)(8分)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完善、准确,符合项目要求。 优,6分(含)-8 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 分(含)-4分(不含); 差,0 分(含)-2分(不含)。 |
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建议不超过(略)页)((略)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重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 优,8 分(含)-(略) 分(含); 良,5 分(含)-8 分(不含); 一般,2 分(含)-5 分(不含); 差,0 分(含)-2 分(不含)。 |
合理化建议(建议不超过(略)页)(5 分) | 从建议的合理性方面进行打分。 优,4 分(含)-5 分(含); 良,2 分(含)-4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建议不超过(略)页)(4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略)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建议不超过(略)页)(4 分) |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经济分析(建议不超过(略)页)(4 分) | 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有量、有价、有计算且相对准确,并提出有效的造价控制措施,费用超过本次投资估算的本项得 0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建议不超过(略)页)(4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略)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
注:(略) (2)以上技术标每个章节单独从1开始编制页码,单个章节篇幅不得超过上述建议页数,超过1页扣0.1分,直至扣完当前章节最高得分。 (3)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打分步距 0.1分。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略)分)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