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新3路等7条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新3路—交通信号控制子系统清单中人行横道灯6套,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只有4套,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2、新3路—闯红灯自动记录子系统清单中不低于(略)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含镜头、防护罩等)3台,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只有2台,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3、新3路—闯红灯自动记录子系统清单中不低于(略)万反向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含镜头、防护罩等)3台,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只有2台,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4、新3路—交通视频监控子系统清单中多目结构化相机(治安监控设施)2台,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只有1台,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5、规划支路交通监控工程清单中只有1台多目结构化相机(治安监控设施)以及1台违停抓拍球机,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多有2台(略)万电警,2台(略)万反向环保卡口,1台多目结构化相机4套人行灯,3套满盘灯。请问清单中是否缺项。
答:(略)
6、淮丰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清单中≥(略)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4台,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只有3台,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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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墩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清单中的产品未在交通平面设计图上看到安装点位,请问清单是否错误,如若未错请明确设备安装位置。
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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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君山路—标志标线、交通监控工程清单中无高清监控,交通平面设计图上多1台高清监控,请问数量是否错误。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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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略)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6.2.1中“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中标人承担。”修改为“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责任方承担。”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