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略)(略).(略)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略).(略)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海绵绿地工程、配套管线工程。
排水管理中心维护基地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铺装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包括停车场沥青铺装约(略)平方米,仿石透水砖约(略)平方米,嵌草碎拼约(略)平方米,(略)毫米宽花岗岩平界石约(略)米;绿化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雨水花园面积约(略)平方米,改造下沉式绿地约(略)平方米;新建卵石边沟约(略)平方米。新增石笼网坐凳(略)米,健身器材1组。配套新建雨水溢流设施及浇灌等设施。
市政管理中心维护基地停车场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铺装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包括停车场沥青铺装约(略)平方米,仿石透水砖约(略)平方米,(略)毫米宽花岗岩平界石约(略)米;绿化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雨水花园面积约(略)平方米,改造下沉式绿地约(略)平方米;新建卵石边沟约(略)平方米。配套新建雨水溢流排放等设施。
衡水市***、交警一大队庭院改造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市***新建铺装约(略)平方米,其中灰色仿石透水砖约(略)平方米,嵌草花岗岩碎拼约(略)平方米,(略)毫米宽花岗岩平界石约(略)米。配套成品座椅(略)个、健身器材5个。交警一大队改造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车行路面沥青铺装约(略)平米,植草砖停车位约(略)平方米,(略)毫米宽平界石约(略)米,新增并改造绿地为雨水花园约(略)平方米,新建卵石边沟约(略)平方米。配套新建雨水溢流等设施。
中共衡水党校庭院改造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生态铺装(略)平方米,海绵绿地改造约(略)平方米,其中新增雨水花园约(略)平方米,下凹绿地约(略)平方米,传输型植草沟约(略)平方米,配套新建雨水溢流等设施。
建设地点: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维护基地、市政管理中心维护基地停车场、衡水市***、交警一大队庭院及中共衡水市委党校庭院。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万元。 2.3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牵头人工作的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略)年6月(略)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略) 月(略) 日 (略)时 (略)分至(略)年(略)月(略) 日 (略)时(略) 分,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7 月(略) 日(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网络递交向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庄朝阳 , 联系电话:(略)-(略)。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hsszbb@(略).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略)】(略)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略)
(略). 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通讯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略)号;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 (略).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街御景城6号楼1单元(略)室 ;项目负责人:庄朝阳,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庄朝阳,联系电话:(略)-(略),电子邮箱:hebeirunhe(略)@(略).com 。 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