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车辆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8月底至9月底期间在京举办,拟安排(略)台左右文艺作品在北京相关剧场演出。为做好文艺会演的各项接待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拟需租用工作用车约(略)辆(轿车(略)辆、大巴车(略)辆),用于会演期间市内公务出行、各代表团及演职人员抵离京的迎送、代表团市内日常公务出行、演职人员、指定观众群体的市内日常交通出行等车辆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如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
3.4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包。
3.5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相结合采购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