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略)-(略)年度超市休闲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略)号(略)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上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集中考察或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投标文件份数:(略)
4.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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