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略)%,四舍五入至百位,不足贰万元的按贰万元计算),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金和承担的赔偿时,履约保证金本金退回承租方,不计利息。垃圾清运费为1,(略).(略)元/年,承租方需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等具体缴纳(详见租赁合同)。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先付后用,分期交纳。 |
租赁期限 | 租期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止,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转账方式等交纳相关费用。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无违法经营记录。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没有违法犯罪和违法经营记录。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企业法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内容如下:(略)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身份证明文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内容如下:(略)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if !supportLists]1、[endif]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房产(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2、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具体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转账方式等交纳相关费用。3、不允许承租方及其在门面的所有从业人员私自租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含附属教学实验林场)职工、家属的房屋居住。4、承租方不得私下将门面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5、营业执照办理:(略)6、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门面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标的查看时间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自公告起3日内联系安排,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租赁合同以最终签订的为准),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阅知。8、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7月6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if !supportLists]1.[endif]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if !supportLists]2.[endif]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if !supportLists]3.[endif]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