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步康花苑东区、颐丰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步康花苑东区、颐丰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数据投资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0% 。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略)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1.4 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施工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 质量要求:(略)
2.1.6 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略)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其他:(略)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略)
具体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 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略)(二)定标因素:(略)(1)企业实力 ①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企业自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或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建筑业先进企业”或“建筑业优秀企业”或者等同于此类的设计单 位的“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上述①②项提供相关证书或者文件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2)企业信誉:(略)(3)设计文件的契合程度:(略)(4)项目经理答辩:(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 由于招投标系统原因,本次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以附件为准。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8.3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 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高邮市长生路(略)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高邮市蝶园路(略)号7幢(略)-(略)号 |
| 联系人: | 王建伟 | 联系人: | 夏锦山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夏锦山 |
| 邮编: | (略) | 传真: | (略)-(略)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略) |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略).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