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保育院 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南京路(略)号(北楼)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略) 发布日期:(略)
项目概况 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南京路(略)号(北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略)号梅江中心大厦(略)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略) | (略).(略) | 装修工程 | 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南京路(略)号(北楼)修缮工程,具体详见需求书及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到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书及清单.zip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