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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宁·云熙府(三期)建设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工程(EPC)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创宁·云熙府(三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室外绿化、景观照明、地面硬化及铺装、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消防管网、围墙等配套附属设施。
2.1.3总投资额:(略)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略)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略)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略)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要求:(略)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至少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以及提供类似业绩在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以上业绩资料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略)
3.6、财务要求:(略)
3.7、其他人员要求:(略)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3.9.1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
3.9.2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且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
3.9.3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中不良行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
3.9.4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需查询:(略)
3.9.5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略)
3.9.6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承诺函中需体现出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处罚的。(牵头人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3.9.7申请人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略)天的承诺(牵头人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3.9.8申请人须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予以承诺,如申请人中标后,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须完成项目现场项目部的搭建工作。且在项目开工令下达前,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全部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及相应设计、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就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附书面承诺函。(牵头人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3.9.9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需确保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申请截止日)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提供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3.9.(略)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负责人不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情形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3.9.(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若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略)
3.(略)、其他要求:(略)
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5)监督部门:(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