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pds(略)@(略).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略)
5.2资金来源:(略)
5.3质量要求:(略)
5.4服务地点:(略)
5.5服务期限:(略)
5.6标包划分:(略)
5.7验收标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登记)证。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略)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略)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信息服务费:(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