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②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③如本工程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动态考核:(略)
https:(略)
5.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