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黑水河综合旅游开发—新和龙腾漂流项目三标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3#楼脚手架租赁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采购形式为:(略)
二、采购范围
黑水河综合旅游开发—新和龙腾漂流项目三标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3#楼脚手架租赁,详见采购清单。
三、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四、项目地点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略) 年?1 月?1 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为(略)万元(含)以上钢管或脚手架租赁等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资料为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考核时间以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或合同开工时间(以上时间满足其中一个即可)为准。
(三)各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没有在“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网站(https:(略)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略)?(略) 年?7 月?9 日?(略) 时?(略) 分,登录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供应商按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上传完整的资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关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收费的说明:
1.平台服务费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向北投电子招采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1)由供应商选择按次或按年缴费(二选一):
按(略)元/次或按(略)元/年,不重叠收费;
(2)控制(预算)价(略)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3)供应商是北投集团内部单位的不收取本项费用;
(4)重新采购项目,且供应商为同一家的仅收取该供应商一次本项费用;
(5)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2.成交服务费
由成交方向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以项目包(标段)成交价为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计收成交(中标)服务费:
(1)成交价在(略)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2)成交价在(略)万元(含)以上(略)万元(含)以下项目:
成交价 | 收费费率 | 备注 |
(略)万元 | (略)元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加计算,即:(略) |
(略)万元-(略)万元(含) | 1‰ |
(略)万元-(略)万元(含) | 0.6‰ |
(3)成交价在(略)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按(略)元/宗收取;
(4)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确实无法计算总价的),按(略)元/宗收取;
(5)招募入围、框架类项目,向每家成交方收取(略)元;
(6)供应商是北投集团内部单位的不收取本项费用;
(7)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五)响应保证金
?不须提交。
□须提交。
- 响应保证金金额:(略)
2.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前将响应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3.保证金应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递交(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黑水河综合旅游开发—新和龙腾漂流项目三标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3#楼脚手架租赁响应保证金”字样。
4.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信息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5.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6.响应保证金均不计息。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履约担保
□不设置履约担保
?设置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方式:(略)
2.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3.履约担保的期限:(略)
4.履约担保的缴纳:(略)
七、响应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格式详见:(略)
(二)本项目含税采购控制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略)(?(略).(略)),响应报价如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北京时间:(略) 年?7 月?(略) 日?(略)时?(略)分。
(二)递交的地点:(略)
司电子招采平台。
(三)递交方式:(略)
(四)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十、付款方式
(一)计量:(略)
(二)结算:(略)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略)
(二)广西北投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略)
广西北投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略)年7月2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