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略)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各供应商严禁出现围标、串标及违法转包、挂靠、分包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投标无效并将依法依规处理。
(4)评审期间将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一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采购包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2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排名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略)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8)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