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王姑娘庄村法律诉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 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王姑娘庄村法律诉讼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址:(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王姑娘庄村法律诉讼项目
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王姑娘庄村法律诉讼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西青区李七庄街道王姑娘庄村法律诉讼项目
(一)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B.磋商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略)
3、(略)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线下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略)
3.磋商文件售价:(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李七庄街道办事处,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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