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对外披露,定于(略)6年7月8日(略)时整在(浙交汇https:(略)进行“网络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规划功能
招租底价(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产权
情况
备注
1
南浦住宅区闻莺(略)幢(略)室
(略).(略)
非居住
4.5
3
有
空置
2
7
1.5
4
黄龙住宅区玉树(略)幢(略)室
0.5
5
1.9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为准)
(二)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三)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略)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略)
3、标的1-3租金实行半年一付,标的4、5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均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三年内不变,各标的履约保证金详见上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略)6年7月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项目资格条件审核时间:(略)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略)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略)
咨询地点:(略)
看样地点:(略)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略)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略)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略)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略)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略)
温州市强城城市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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