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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融通公司6万吨/年大豆加工新建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融通公司6万吨/年大豆加工新建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略)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融通公司6万吨/年大豆加工新建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国家大豆产业园 。
2.3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略).(略)㎡,总建筑面积(略).(略)㎡。本项目建设预处理压榨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压榨饼包装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油罐区一处,含油罐6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油泵房一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发油平台一座,占地面积(略)㎡,建筑面积(略).(略)㎡。综合加工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预留建设大豆筒仓三座,占地面积(略).(略)㎡,建筑面积(略).(略)㎡。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略)
计划竣工及投产交付截止日期:(略)
本项目工期自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起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总工期共计 (略)个日历天。招标文件所列各阶段考核节点仅作为过程管控考核目标,如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滞后导致工期与本条款约定总工期存在冲突,过程管控考核目标不变,并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投产交付日期作为项目最终工期截止的唯一依据。
其中:
2.4.1.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后(略)日历天完成。
具体要求:(略)
2.4.2.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略)
具体要求:(略)
2.4.3.现场主要建筑物完成四闭,具备供暖条件:(略)
2.4.4完成竣工验收和投产运营:(略)
(注:(略)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实施及管理、生产调试、移交、保修等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需配合招标人的其他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服务。
具体包括:
2.5.1.设计阶段
为本项目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技术深化设计(如需要);
后续服务:(略)
二次深化设计的审核;
各项专业设计、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
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2.5.2.土建工程与总图工程
规划红线范围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所涉及的相关工程:
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
完工(预)验收、完工后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5.3.生产设备相关土建设计及施工
根据设计任务书,按照初步设计的生产工艺设备、专用成套设备等技术成果,完成土建施工(含土建设计)以及与设备安装相关的土建施工(含土建设计)。除客观上确需设备厂家提供专项技术资料的分项设计外,不得因等待设备资料拖延整体设计进度。
总平工程:
(1)强电:(略)
(2)污水、消防、蒸汽、给水、雨水所有主管道及检查井由招标人负责。检查井至每栋建筑的入户管道由投标人负责。
(3)弱电:(略)
(4)厂区室外照明、道路、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及场地平整由招标人负责。
设备基础、预留孔洞及基础二次浇灌,由中标人负责。若设备基础需设置特制预埋件,则由招标人提供;若为标准预埋件,则由中标人提供。
2.5.4.其他服务
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人员培训及试运行支持。
2.6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大豆加工新建项目(加工部分)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略)万元,采用总价包干;土建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略)万元(详见项目清单、初设图纸、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采用上限总价。
2.7质量标准:
2.7.1总体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2具体质量要求
类别 | 质量标准 |
工程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
工程施工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建筑材料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 |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略)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略)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3.2.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承诺、施工总承包项目人员无在建承诺、工作应急联系承诺、安全工作承诺、涉法涉诉承诺、廉洁从业承诺。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4.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4.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状态为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略)年3月至(略)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且不能超过(略)周岁。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5.1设计服务团队要求:(略)
服务团队专业方向应覆盖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和暖通工程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略)年3月至(略)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5.2施工团队要求:(略)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3资格审查方式:(略)
3.6.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费用分摊、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EPC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驻,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全部工作承担法定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另行组建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否决。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单位认定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7月 (略)日 (略) 时 (略) 分,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 (略) 年 7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略) 年7月 (略)日 (略) 时 (略) 分。开标地点:(略)
6.2开标方式:(略)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
异议受理渠道:
电子邮箱:(略)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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