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略)
5.现场勘察及答疑:(略)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7.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