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略)
一、意见征询编号:(略)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6、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条款;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略)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
1、针对招标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内容,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