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8月份省内区域各公司废旧物资出售
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开展(略)年8月份省内区域废旧物资招标出售工作,为规范废旧物资出售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出售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人:(略)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招标方 |
1 | 废金属边角料及废铁 | 白马山水泥厂铜陵海螺宣城海螺芜湖海螺枞阳海螺池州海螺荻港海螺 |
2 | 废彩钢瓦及钢丝绳 |
3 | 废聚酯带 |
4 | 废钢丝带 |
5 | CKK废铁渣 |
6 | 废轮胎 |
7 | (略)反铲、PC(略)正铲 |
备注:(略) |
四、出售数量:(略)
五、合同周期:(略)
六、处置地点:(略)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本次招标在海螺集团招采平台全网公开招标,投标单位线上投标,投标单位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废旧物品回收、废旧耐火砖回收、固体废物治理或利用”等相关内容),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方为有效。凡有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具体时间)前登录海螺集团招采平台(https:(略)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略)年7月5日(略):(略)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略)
2、招标监督部门:(略)
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