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gov.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
(5)供应商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6)浙江省外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7)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决定,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除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特定资格要求外的其他申请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