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开江县“天府森林粮库”高质量发展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审议稿)》(开江府函〔(略)〕(略)号)的批复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开江县“天府森林粮库”高质量发展县项目——林下种植叶用银杏补助项目
(二)建设任务
新建林下种植密植叶用银杏(略)亩,核心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整地、采购2年生银杏苗木、购置肥料、开展栽植施肥管护。
(三)建设地点
讲治镇、普安镇、淙城街道、新宁镇
二、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
省级财政补助:(略)
自筹资金:(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开江县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生态修复、林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合法经营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深耕林业相关领域,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服务水平及项目统筹实施能力。
2.拥有实施该项目承包经营权的林地。
3.资金实力充足。鼓励企业足额配套项目自筹资金,在其他申报条件完全一致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具备足额配套资金能力的经营主体、林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
(三)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提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略)
(四)申报起止时间
(略)年7月2日——(略)年7月9日
(五)资料报送
所有资料均一式三份,盖鲜章;报送地点:(略)
四、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需求、主体申请、组织遴选、研究公示、确定主体等程序。
1.县林业局将根据各申报主体上报材料,组织专家组开展综合评审,确定1家实施主体;
2.评审结果报请县林业局党组审定;
3.公示中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
1.遴选工作联系方式。遴选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及遴选政策咨询处:(略)
2.本公告解释权由开江县林业局负责。
开江县林业局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