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5.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
5.1.1评标入围方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略)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3)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4)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详细评审
评标细则:(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6.4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略).异议、投诉渠道(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略).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略).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略).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招标人: | 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沭阳县金生金融大厦(略)楼 |
联系人: | 戚苏齐 | 联系人: | 徐子尧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徐华 |
邮编: | (略)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略) |
|
| 电子邮箱: | / |
(略).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