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沙棘采摘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兰县沙棘采摘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都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都发改和工信[(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都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略)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略)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略)
标段编号:(略)
标段名称:(略)
发包内容:(略)
计划工期:(略)
标段估算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根据施工的专业类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涉及两个及以上工程类别的综合治理/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以投资占比(略)%以上的主导工程类别确定资质、业绩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涉及提供林木种子、林木良种种子、草种子、草良种种子、穗条、花卉种子、种球、林木苗木、花苗、草苗等林草种苗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对应职责分工成员)必须持有与所提供产品种类、生产经营类别相对应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涉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投标人须具备与防控内容相匹配的实施能力,须提供与具有合法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单位签订的正式合作意向协议,以及所用药剂对应的有效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证(药剂“三证”),药剂“三证”须与项目防治对象、使用范围完全匹配。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产地检疫合格证。(3)投标人须提供肥料生产商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并提供有效的肥料检验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网围栏生产商的网围栏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业绩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略)个月内,完成过至少0项及以上与本项目主导工程类别一致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类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须与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技术要求相匹配,不得设置超出项目实际需要的业绩规模、金额门槛,不得限定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略)个月内,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2项与本项目主导工程类别一致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严格限定为《青海省林草项目投标资格条件指南(试行)》(青林规财((略))1号)1号文及本文件使用说明规定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3.2.3类似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企业业绩与项目管理人员业绩不得重复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职责分工提供的对应业绩均予认可。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草原类、生态修复类、种植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投标截止日起,从事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类似项目工作3年及以上,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协议),不得有在建项目。
3.3.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草原类、生态修复类、种植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投标截止日起,从事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类似项目工作3年及以上,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协议),不得有在建项目。
3.3.3高海拔地区项目人员补充要求:(略)
3.3.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须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或从业能力证明,其中安全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类)证书。
3.4联合体投标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联合体投标的,业绩、人员资格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对应认定,不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满足全部资格条件。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信用条件,否则否决其投标:
(1)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其失信管理地区与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2)被青海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列入林草工程建设“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失信约束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青海省林草项目工程建设“失信名单”和“失信约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略)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行政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略)
监管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