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详细配送产品类别及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以下全部食材要求均为非转基因)
(1)大米:(略)
(2)杂粮:(略)
(3)面粉:(略)
(4)挂面:(略)
(5)食用油:(略)
(6)瓜果蔬菜类
叶菜类:(略)
茄果类:(略)
瓜果类:(略)
根菜类:(略)
薯芋类:(略)
葱蒜类:(略)
豆类:(略)
水生菜类:(略)
食用菌类:(略)
芽苗类:(略)
二、食品安全标准
| 1 | 水果、蔬菜类NY/T (略)-(略) 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略)-(略)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 (略)-(略) 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NY/T (略)-(略) 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NY/T (略)-(略) 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NY/T (略)-(略)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NY/T (略)-(略)绿色食品 热带、亚热带水果类。 |
| 2 | 大米、面、油、杂粮类(含挂面等)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NY/T (略)-(略) 绿色食品 杂粮米 |
三、对投标人的考核标准
针对乙方配送的主副食产品,甲方每三个月对其配送主副食的完成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制定,以合同签订为准。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终止采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人员需为公司指定配送人员
2、车辆需为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采购人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
3、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4、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投标人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五、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3、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略)
4、违约责任:
(一)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一般违约(按每品每次记为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总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略)元的按(略)元处理),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
1、供货质量不符合供货标准的轻微瑕疵;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甲方指定产品或供应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的;
3、乙方供应商品价格超出甲方供货价格限价机制限价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录入、书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货品价格、数量、货款等不实的;
5、供应商品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三分之二的;
6、乙方出现其他影响食品安全、违反双方约定、不符合招标需求行为,情节轻微的。
(二)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严重违约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略)元,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严重违约达到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特别说明的从特殊说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略)
1、乙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本合同中约定视同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含有非必要添加剂等);
2、乙方因工作失误未执行价格下调,事后及时纠正并出具书面说明、承诺后,经甲方同意继续供货的。
3、乙方提供的货品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
4、常用货品(指定的粮油制品、基本调料及近十五天内供货超过2次的货品)不能按甲方要求在一天内供应的,其他货品超过(略)小时不能供应的;(能够证明厂家已停止该产品生产或遇极端恶劣天气、其他不可抗力无法实际履约的除外)
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甲方校园管理规定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提供、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的;
7、合同一般违约达到五次的;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无相应供货资质或逾期或因故丧失的;
2、乙方恶意停供,严重影响甲方开餐的;
3、乙方对疑似问题商品拒绝封样待检的;
4、乙方隐瞒价格波动,不执行价格下调的。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怠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等,乙方同意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7、配送要求:
(1)成交人需根据需求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采购单位。
(2)人员车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配送人员提供有效食品健康证,送货期间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成交人应保证从收到采购计划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单位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采购单位有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采购单位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市区内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市区以外产生的运费由供需双方商定。
(4)就餐者由于食用了成交人提供的食材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乙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人要定期提供:(略)
(6)成交人方须指定专人送货,必须提供送货人的身份证,持有效健康证明,送货人必须佩戴口罩、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如遇见极端天气,乙方要对所送货物进行保护,包装,食品不得雨淋、结冰。
(7)成交人要保证送货及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各个食堂;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
(8)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校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校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
(9)成交人必须按校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如校方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则需要在指定时间之前送货。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若由于乙方原因送货超时对校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承担损失的,校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8、服务要求:
(1)成交人需在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采购单位需求。
(2)成交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成交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食品监督负责人,服务配送质量监督负责人,及对应配送员。
9、其他要求:
(1)成交人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搬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实际投标人自行承担,实际投标人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3)成交人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需要同时附带此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成交人所供产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不得有缺斤少两、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仓库。一经发现食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标准,采购单位有权利随时终止供货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承担包含招标费用在内的一切损失。(5)成交人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实际投标人责任,实际成交人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永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物资采购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详细配送产品类别及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禽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2)肉类:(略)
(3)水产类要求:(略)
二、食品安全标准
| 1 | 鲜肉分割品类(猪、牛、羊、鸡、鱼及鲜活水产等)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
| 2 | 蛋类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
三、对投标人的考核标准
针对乙方配送的主副食产品,甲方每三个月对其配送主副食的完成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制定,以合同签订为准。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终止采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人员需为公司指定配送人员
2、车辆需为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采购人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
3、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4、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投标人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五、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3、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略)
4、违约责任:
(一)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一般违约(按每品每次记为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总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略)元的按(略)元处理),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
1、供货质量不符合供货标准的轻微瑕疵;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甲方指定产品或供应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的;
3、乙方供应商品价格超出甲方供货价格限价机制限价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录入、书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货品价格、数量、货款等不实的;
5、供应商品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三分之二的;
6、乙方出现其他影响食品安全、违反双方约定、不符合招标需求行为,情节轻微的。
(二)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严重违约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略)元,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严重违约达到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特别说明的从特殊说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略)
1、乙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本合同中约定视同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含有非必要添加剂等);
2、乙方因工作失误未执行价格下调,事后及时纠正并出具书面说明、承诺后,经甲方同意继续供货的。
3、乙方提供的货品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
4、常用货品(指定的粮油制品、基本调料及近十五天内供货超过2次的货品)不能按甲方要求在一天内供应的,其他货品超过(略)小时不能供应的;(能够证明厂家已停止该产品生产或遇极端恶劣天气、其他不可抗力无法实际履约的除外)
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甲方校园管理规定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提供、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的;
7、合同一般违约达到五次的;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无相应供货资质或逾期或因故丧失的;
2、乙方恶意停供,严重影响甲方开餐的;
3、乙方对疑似问题商品拒绝封样待检的;
4、乙方隐瞒价格波动,不执行价格下调的。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怠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等,乙方同意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5、配送要求:
(1)成交人需根据需求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采购单位。
(2)人员车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配送人员提供有效食品健康证,送货期间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成交人应保证从收到采购计划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单位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采购单位有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采购单位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市区内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市区以外产生的运费由供需双方商定。
(4)就餐者由于食用了成交人提供的食材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乙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人要定期提供:(略)
(6)成交人方须指定专人送货,必须提供送货人的身份证,持有效健康证明,送货人必须佩戴口罩、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如遇见极端天气,乙方要对所送货物进行保护,包装,食品不得雨淋、结冰。
(7)成交人要保证送货及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各个食堂;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
(8)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校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校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
(9)成交人必须按校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如校方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则需要在指定时间之前送货。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若由于乙方原因送货超时对校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承担损失的,校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服务要求:
(1)成交人需在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采购单位需求。
(2)成交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成交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食品监督负责人,服务配送质量监督负责人,及对应配送员。
7、其他要求:
(1)成交人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搬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实际投标人自行承担,实际投标人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3)成交人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需要同时附带此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成交人所供产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不得有缺斤少两、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仓库。一经发现食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标准,采购单位有权利随时终止供货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承担包含招标费用在内的一切损失。(5)成交人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实际投标人责任,实际成交人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永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物资采购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详细配送产品类别及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调料干杂(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调料应使用市面上较大品牌的产品,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2)半成品:
豆腐:(略)
腐竹:(略)
豆芽:(略)
干豆腐:(略)
素鸡:(略)
(2)奶制品:(略)
(3)预包装食品:(略)
(4)其它食品原料及货品:(略)
二、食品安全标准
| 1 | 豆制品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
| 2 | 饮料矿泉水、奶制品及预包装食品类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 3 | 调料类(包括烘培、干杂等)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 |
三、对投标人的考核标准
针对乙方配送的主副食产品,甲方每三个月对其配送主副食的完成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制定,以合同签订为准。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与成交人终止采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人员需为公司指定配送人员
2、车辆需为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采购人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
3、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4、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投标人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五、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3、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略)
4、违约责任:
(一)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一般违约(按每品每次记为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总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略)元的按(略)元处理),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
1、供货质量不符合供货标准的轻微瑕疵;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甲方指定产品或供应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的;
3、乙方供应商品价格超出甲方供货价格限价机制限价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录入、书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货品价格、数量、货款等不实的;
5、供应商品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三分之二的;
6、乙方出现其他影响食品安全、违反双方约定、不符合招标需求行为,情节轻微的。
(二)乙方下列行为视为合同严重违约一次,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略)元,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严重违约达到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特别说明的从特殊说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略)
1、乙方供应假冒伪劣商品或本合同中约定视同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含有非必要添加剂等);
2、乙方因工作失误未执行价格下调,事后及时纠正并出具书面说明、承诺后,经甲方同意继续供货的。
3、乙方提供的货品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
4、常用货品(指定的粮油制品、基本调料及近十五天内供货超过2次的货品)不能按甲方要求在一天内供应的,其他货品超过(略)小时不能供应的;(能够证明厂家已停止该产品生产或遇极端恶劣天气、其他不可抗力无法实际履约的除外)
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甲方校园管理规定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提供、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的;
7、合同一般违约达到五次的;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及重新招标期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无相应供货资质或逾期或因故丧失的;
2、乙方恶意停供,严重影响甲方开餐的;
3、乙方对疑似问题商品拒绝封样待检的;
4、乙方隐瞒价格波动,不执行价格下调的。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怠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等,乙方同意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7、配送要求:
(1)成交人需根据需求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采购单位。
(2)人员车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配送人员提供有效食品健康证,送货期间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成交人应保证从收到采购计划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单位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采购单位有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采购单位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市区内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市区以外产生的运费由供需双方商定。
(4)就餐者由于食用了成交人提供的食材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乙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人要定期提供:(略)
(6)成交人方须指定专人送货,必须提供送货人的身份证,持有效健康证明,送货人必须佩戴口罩、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如遇见极端天气,乙方要对所送货物进行保护,包装,食品不得雨淋、结冰。
(7)成交人要保证送货及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各个食堂;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
(8)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校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校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
(9)成交人必须按校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如校方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则需要在指定时间之前送货。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略)%开单扣款。若由于乙方原因送货超时对校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承担损失的,校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8、服务要求:
(1)成交人需在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采购单位需求。
(2)成交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成交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食品监督负责人,服务配送质量监督负责人,及对应配送员。
9、其他要求:
(1)成交人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搬卸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实际投标人自行承担,实际投标人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
(3)成交人提供的每一批货物需要同时附带此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成交人所供产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不得有缺斤少两、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仓库。一经发现食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标准,采购单位有权利随时终止供货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承担包含招标费用在内的一切损失。(5)成交人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实际投标人责任,实际成交人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永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物资采购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