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3.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4.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略)
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编号从小到大顺序依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后续标段由该标段排名下一位合格投标人依次递补。
设置本条理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