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公司及全体出资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实施两年((略)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过渡期已不足一年。公司应当及时调整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现对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期限调整事宜提示如下:
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一)(略)年6月(略)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略)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略)年6月(略)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即(略)年6月(略)日前),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二)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期限自(略)年7月1日起未超过5年,则无需调整,按期实缴到位即可。
上述事项完成后,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且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可结合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以及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自行研判,对认缴出资数额过大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出资到位的,可以通过减资变更登记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应当符合行业法律、行政法规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若您的公司涉及出资期限调整业务,请提前规划,避免因临期集中办理导致审批时效降低,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以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办理方式
线上,企业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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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