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略)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略)〕5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我校拜武等(略)名同志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人事处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