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 (略)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略)〕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二)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原则。
(三)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坚持便民招生,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六)实施线上线下方式,全面使用大数据线上招生,实行系统一人一报原则。
三、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方法
(略) 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略)人,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片区详见附件 1。
我市城区市属公办初中(五指山中学、省农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实行划片小学对口接收;民办初中(五指山市杜郎口实验学校)按照市招生方案统一招生。公办、民办初中及省属学校指标到校均实行线上申请学位,统一通过海易办平台办理。
(一)省属中学招生
省属中学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按核定名额分配至各小学,具体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见附件2。
招生对象:(略)
申请及上报流程:(略)
统筹录取:(略)
(二)市属公办学校招生
1.对口直升本市小学毕业生(不含省属中学指标到校学生),按城区市属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对口直升入学,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填报学生身份证号申请学位。
2.本市户籍回流小学毕业生、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城区市属公办初中,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材料。
需提供材料:
(1)父、母和随迁儿童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其它合法证明;
父母一方近6个月参加五指山市城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父母一方)〔从(略)年5月(略)日(含)向前推算,提供的材料时间需连续不间断〕。
(三)市属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审批地按市教育局核定计划招生;须按全市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方案,明确招生范围、方式、计划,报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五、省属、市属学校统一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
统一线上申请学位(7月(略)日 9:(略)
(1)方式一:(略)
(2)方式二:(略)
(3)方式三:(略)
每名学生仅限申请1所学校,信息须真实准确,严禁虚报。7月(略)日(略):(略)
登录入口开放时间:(略)
</p)
2.入学信息审核(7月(略)日 —7月(略)日),各学校、教育局实行线上审核,学校根据申请结果出具审核意见,报市教育局统筹确认。线上审核未通过或需核查的,由学校告知监护人补充材料,监护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确需现场核验的,学校通知监护人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核验,核验后拍照上传平台,学校在平台更新审核意见。
3.公示新生名单(7月(略)日 —7月(略)日)各学校结合审核进度分批次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
4.新生报名注册(8 月底前):(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初中班额(略)人内。
(二)严格纪律要求,禁止违规招生。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略)
(三)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学校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接收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结合适龄残疾儿童的实际,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入学。对烈士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生等优待对象,要细化入学程序,落实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接纳外籍人员子女就读,对于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的,应按本地居民子女待遇“一视同仁”予以办理。
(五)严格按划定区域进行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六)加强督查,压实责任。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工作公开透明,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按期完成。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及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追究有关学校及人员责任。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略)
五指山市教育局
(略)年7月3日
附件1
(略)年五指山市初中一年级划片招生计划一览表
类别 |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 | 招生片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市属 | 五指山中学 | (略) | 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毛道中心学校、红山中心学校、南圣中心学校、畅好中心学校、水满中心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 | (略) |
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 | (略) | 通什中心学校、番阳中心学校、毛阳中心学校、五指山杜郎口实验学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学生、畅好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学生 | (略) |
五指山杜郎口实验学校(民办) | (略) | 在审批地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 | (略) |
省属 |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 (略) | 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杜郎口实验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 | (略)-(略)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 (略) | 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杜郎口实验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 | (略)-(略) |
合计 | (略) | | |
附件2
(略)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热带海洋 学院附属中学指标到校人数分配表
序号 | 招生学校 | 毕业学校 | 指标到校数 |
1 | 海南省农垦 实验中学 ((略)人) | 五指山市小学 | (略) |
五指山市第二小学 | 8 |
五指山市第三小学 | (略) |
毛阳中心学校 | (略) |
番阳中心学校 | 2 |
通什中心学校 | 3 |
南圣中心学校 | 2 |
水满中心学校 | 2 |
畅好中心学校 | 2 |
毛道中心学校 | 1 |
红山中心学校 | 1 |
市杜郎口实验学校 | 3 |
2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略)人) | 五指山市小学 | (略) |
五指山市第二小学 | 6 |
五指山市第三小学 | (略) |
毛阳中心学校 | 4 |
番阳中心学校 | 2 |
通什中心学校 | 2 |
南圣中心学校 | 2 |
水满中心学校 | 2 |
畅好中心学校 | 2 |
毛道中心学校 | 3 |
红山中心学校 | 1 |
杜郎口实验学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