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项目编号:(略)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注:(略)一、竞租标的物:(略)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项目编号:(略)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注:(略)一、竞租标的物:(略)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注:(略)一、竞租标的物:(略)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注:(略)一、竞租标的物:(略)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一、竞租标的物:(略)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二、重大事项披露:(略)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略)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5、《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略)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6、经营保证金:(略)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7、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8、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9、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1、价格承诺:(略)(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2、质量承诺:(略)(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3、时效承诺:(略)(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8:(略)(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起租价:(略)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a)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户 名:(略)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开 户 行:(略)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银行账号:(略)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略)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b)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c)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略)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7、突发情况:(略)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9、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略)、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出租方:(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代理公司:(略)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日 期:(略)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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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出租资产名称:(略)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出租单位名称:(略)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略)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日期:(略)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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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地 址: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商铺名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身份证号码(个人):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年月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合同标的物:(略)的(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5、使用用途:(略)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租金标准:(略)元/年(小写元/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租金缴交时间:(略)年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略)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略)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略)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略)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