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大学中路站开发地块文勘清表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大学中路站开发地块文勘清表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豫发改基础【(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来自地铁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企业资质:(略)
3.2项目经理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需承诺(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面承诺);
3.8.2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
3.8.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书面承诺)
3.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略)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
4.2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略)
(2)线上办理:(略)
注:(略)
(3)移动端办理:(略)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客服QQ:(略)
客服电话:(略)
CA办理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注:(略)
(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http:(略)
4.3获取招标文件
4.3.1获取文件时间:(略)
4.3.2获取文件方式:(略)
注:(略)
特别提醒:(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略)
5.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略)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4.0登录入口” (http:(略)
5.4开标方式:(略)
5.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bjqs_zz@sina.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