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外国语学校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机构“拟选用库”遴选方案((略)—(略) 学年)》的有关安排,学校课程发展中心已于前期发布遴选公告并完成材料的收集工作。现就校本课程校外机构“拟选用库”遴选评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审目的
本次评审旨在对申报参与我校校本课程校外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出资质合格、课程优质、师资过硬、价格合理的校外课程服务提供方,纳入东莞外国语学校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拟选用库”,为 (略)—(略)学年校本课程的高质量实施提供保障。
二、评审组织架构
(一)评审组评审组由 9人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
教导处主任 1人
教导处副主任 2人
体育科组长 1人
艺术科组长 1人
音乐科组长 1人
总务处主任 1人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主持召开评审会议,审核评审结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评审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统筹课程发展中心做好材料整理、计分统计等保障工作。
3.评审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分,参与评审讨论和终表决。
4.课程发展中心负责评审材料的整理与分发、评分表的收集与统计、评审现场会务等具体工作。
三、评审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遴选材料并通过资质初审的:
非学科类校外机构、企业(含小语种、体育类、文化类、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等);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五、评审依据
评审依据为《东莞外国语学校校本课程校外机构“拟选用库”遴选方案((略)—(略) 学年)》第五条规定的评审分项及评分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1 | 资质审查 | 一票否决制 |
2 | 师资配备 | (略)分 |
3 | 课程内容与实施 | (略)分 |
4 | 教学经验 | (略)分 |
5 | 安全保障 | (略)分 |
6 | 附加分—课程创新与服务 | (略)分 |
| 总计 | (略)分 |
六、评审流程
(一)会前准备(7 月 8日 (略):(略)
1.课程发展中心将已通过资质初审的应标方投标材料按编号整理,准备一式 9 份供评审组成员现场审阅。
2.准备评审评分表(每人一套,含所有参评对象)、统分表、评审会议程等材料。
3.布置评审会场,调试多媒体设备。
(二)评审会议(7月 8日 (略):(略)
项:(略)
组长介绍本次评审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强调评审纪律和要求。第二项:(略)
·共收到机构申报材料X份;
·通过资质初审的机构X家;
·申报课程涵盖的类别及数量分布。
第三项:(略)
评审组成员独立审阅各应标方提交的投标材料,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考量。
第四项:(略)
评审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打分,填写评审评分表并签名确认。
第五项:(略)
课程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收集评分表,现场统分。计分规则:(略)
第六项:(略)
评审组根据统分结果,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实际课程需求,讨论确定拟入选“拟选用库”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第七项:(略)
组长宣布拟入选名单,全体评审组成员在评审结果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三)结果公示与入库(7月 9日—7月 (略)日)
1.课程发展中心将拟入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东莞外国语学校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拟选用库”。
3.课程发展中心根据新学期课程实际需求和课表安排,从“拟选用库”中择优选用具体课程,分别与相应机构签订课程购买服务协议。
七、评审纪律
1.回避制度。 评审组成员如与参评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如亲属关系、曾任职关系、经济往来等),应主动回避。
2.保密制度。评审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内容、评分情况及拟入选名单。
3.独立评分。各评审成员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授意、暗示或干预他人评分。
4.廉洁纪律。 评审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参评对象的请托、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利用评审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5.材料管理。所有投标材料仅供本次评审使用,评审结束后由课程发展中心统一归档,不得外传或挪作他用。
6.违规处理。违反上述纪律的,取消评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评审保障
1.人员保障:(略)
2.物资保障:(略)
3.场地保障:(略)
九、附则
1.本方案由东莞外国语学校课程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2.评审过程中如遇本方案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评审组组长召集评审组合议决定。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莞外国语学校课程发展中心
(略)年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