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略)〕(略)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 项目要求:
(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略)年第1期,总第5期),一年及两年期定期存款。
(2)根据各合格投标人终评审得分确定中标银行及其中标金额和中标利率。中标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百万元整数。
(3)各中标银行不得将中标金额再次分包和转包。
(4)若区本级财政因资金周转等因素需提前支取定期存单,则根据资金需求,按各中标银行得分由低到高依次支取(一年期)。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泰州市区设立分行级别及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等。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严格遵守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签订的财政账户管理协议等。
(3)设定高投标金额(即投标存款额度),不得超过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略)年第1期,总第5期)资金招标总额的(略)%。
(4)投标人必须以在泰州市高级别机构的名义参加,下设分支机构及以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或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的更正公告。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时间:(略)
2.投标书的份数:(略)
3.投标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开标参加人员:(略)
4.开标监督机构:(略)
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略)
六、中标信息发布
中标公告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