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采购需求:
5.1委托经营范围:(略)
5.2经营地点:(略)
6.承包经营费底价:(略)
7.委托经营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特定资格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3)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略)年(略)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4)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略)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必须一次性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枣阳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