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国省控水体及海岸带入河入海排污口无人机遥感排查与综合监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管理,推进我县国省控水体及海岸带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排查与整治任务,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我局现决定公开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服务机构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业主单位:(略)
(三)项目控制价:(略)
(四)项目内容
(1)按《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略)—(略))、《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 (略)—(略))开展排查,对发现的排污口开展现场水质快检,收集排污口相关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入河(海)排污口类型、排水特征、周边环境、污水疑似来源、异常状况、同步检测结果、非排口认定等应至少拍摄一张照片;排放异常的,还应拍摄不少于(略)秒的短视频,记录入河(海)排污口、周边环境和异常状况),并对问题入河(海)排污口进行筛选,整合排查成果,形成完整的入河(海)排污口名录。
(2)排查范围:(略)
(3)排查方式:(略)
(4)监测方式:(略)
(5)项目成果
①高清数字正射影像图:(略)
②光谱水质反演图:(略)
③热红外温度异常温谱图:(略)
④标准化影像资料档案:(略)
⑤终交付:(略)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文件的,提供:(略)
(四)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价表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项目实施方案
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报名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事宜
结果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