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山东省司法厅机关(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略)年度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山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略)
1.2.采购项目名称:(略)
1.3.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预算(略)万元,共分为3个包,其中A包(包1):(略)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略)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采购包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略)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采购包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略)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采购包3:(略)
注:(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无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略)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 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 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注:(略)
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