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4月至(略)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略))(略) 号)”的要求:(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略)□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略)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略)*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6年7 月(略) 日至(略)6年7 月(略) 日;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6年7月(略)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8.2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8.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略)8.4 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项目负责人:(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
(略).2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略)投诉承办科室(单位):(略)联系电话:(略)(略).3异议渠道异议受理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略)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略)*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略) | (略)分 |